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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实施“供销进万村工程”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9-05-09 10:58:56      作者:       来源:合作指导处 点击量:232342    

    为加快推进全省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省社决定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实施“供销进万村工程”,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供销进万村工程”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省供销社系统坚持市场运作,积极发展联合合作,推动经营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经营规模和服务领域逐步扩大,但基层组织发展还不平衡,特别是村级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发展较慢,村级覆盖率不高,为农服务综合实力不强、服务功能不全,与新形势下“三农”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供销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实施“供销进万村工程”,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农民,既是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的现实需要,又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农村商品经营者经营行为,满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全方位需求;有利于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有利于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有利于提升供销社为农综合服务实力,发展壮大供销合作事业。各级供销社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握新机遇新使命新任务,按照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紧紧抓住基层这个关键环节和重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供销进万村工程”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为“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为根本,按照合作制、市场化和服务综合化、管理规范化、经营现代化、开放办社、联合发展的原则,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构建起覆盖面广、服务能力强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中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通过大力实施“供销进万村工程”建设,力争规范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0000个,其中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100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90 %以上。稳步发展村级基层社50个以上,实现村级基层社与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形成广泛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加快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 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自然村分布等情况,立足乡村振兴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一是充分利用原有基层社在农村的经营网点、服务设施和管理人才等资源,通过网点改造、资产重组、社会加盟等多种形式,加快建设农村农资、日用消费品连锁门店、农产品收购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农村信用合作、电子商务、庄稼医院、代缴代递等经营服务网点,并在此基础上组建农村综合服务社。二是鼓励社有企业、基层社和合作企业把服务向农村延伸,带动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三是按照开放办社的原则,通过连锁经营、商品配送等方式将农村现有的“农家店”其他经营组织和个人吸收到综合服务社的建设中来,进一步扩大供销社网络终端覆盖面。四是加强与村“两委”合作,实施“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工程,共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惠农服务中心,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到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力争规范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0000家,行政村覆盖率达90%以上。

    (二) 稳步发展村级基层社。建设村级基层社是供销社在新形势下,着眼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组织振兴,服务农业农村改革大局、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新招数”、推进基层社提质增效的“升级版”,是对供销社现有组织体系的有益补充和不断完善,是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大实践创新。有助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引领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必须高度重视,稳步推进。一是发挥县级供销社的主导作用,统筹规划,有序推进,规范引领,创新发展。在农民入社比例、股权设置上充分体现农民主体,在治理结构、民主管理上充分体现农民参与,在成员权益、收益分配上充分体现农民受益,在建设形式、发展路径上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二是县级供销社要根据当地产业特点,立足村级集体经济现状,加强与村“两委”沟通协调,做好村级基层社规划设计,指导基层制定组建工作方案。三是由县级社、实力强的基层社、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任何一方牵头发起,共同筹备设立村级基层社。作为发起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内部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有一定的出资能力。四是新建的村级基层社目前可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在县供销社的指导下,加挂“XX村供销合作社”牌子(但不得以此刻制印章),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到2020年,每个市试点建设村级基层社5个以上,全省供销社系统发展村级基层社50个以上。

    (三)不断完善服务功能 根据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在做好现有经营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经营服务新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农村综合服务社开设农资、日用消费品连锁门店、农产品收购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农村信用合作、电子商务、庄稼医院等经营服务网点。围绕农村社区需要,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科技咨询、测土施肥、农机具维修、快递收投、金融代办、便民缴费、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物业保洁等多样化服务,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逐步把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前沿阵地,真正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百米”问题。

    (四)加强规范管理 加强对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统一品牌标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商品配送、统一服务标准管理,县级供销社统一制作照牌标识(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管理规范化。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组织制度、经营管理制度、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合作社制度,通过建立社员档案、采取会员制等形式,鼓励社员经济参与,实行多种形式的分红、返利措施,在组织上和经济上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各级供销社要指导村级基层社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不出现大的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

    (五)加强与流通网络对接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建设作为“供销进万村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综合服务社、村级基层社与供销社社有企业的业务对接,建立起上下贯通,合作发展的机制。社有企业、基层社和合作企业要发挥政策和经营资源优势,帮助、支持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的发展,把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打造成其基层经营服务终端,并纳入其连锁配送网络体系。

    三、建设规范

    (一)建设要求。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乡镇、村规划,地处乡镇、村中心或农村社区,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建设规模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项目确定相应建筑面积。村级基层社建设符合地处中心村或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行政村,村集体经济产权清晰;当地具备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强,通过开展专业化经营、规模化服务,可以产生较为稳定的收益预期,合作项目市场前景好、风险小;当地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较为强烈的合作意愿;县级社经营服务实力比较强,能够带动村级基层社有效开展经营服务活动。

    (二)经营服务。根据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实行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配送供应、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电子商务、农化服务、综合维修、信息提供、文化娱乐、快递收投、金融代办、便民缴费、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物业保洁等多样化服务以及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

    (三)社容社貌。地面硬化处理,室内整洁、卫生。货架统一,农资营业场地与日用消费品营业场地严格分开,有基本的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室外环境整洁,场地平整,经营服务人员着装整洁。 

    (四)管理制度。有两名以上家在当地、熟悉农村情况和市场经济知识的经营管理人员。各岗位的从业人员都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有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规范。经营场所统一使用中国合作社标识。 
    (五)诚信经营。证照齐全,合法经营,有服务公约,热诚服务,礼貌待客。商品来源渠道可靠,建立商品准入和可追溯制度,对进货渠道和供货商进行登记管理,保证商品质量安全,不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所有商品都明码标价,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开架经营。

    四、实施步骤 

    (一)统筹规划各市、县级供销社要加强调研,结合当地供销社发展现状和农村现有经营服务网点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做好建设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规范管理。结合“供销进万村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按照全国供销总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经营服务规范》和《村级基层社建设指南》要求,对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进行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并逐步完善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 

    (三)督促检查。各市供销社要加强对县供销社业务指导,按照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规范实施,并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要把“供销进万村工程”建设作为供销社为农服务的一些重要指标纳入综合业绩考核体系,每年进行考核。 

    (四)稳步推进。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建设,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为“供销进万村工程”建设奠定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实施“供销进万村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各级供销社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把村级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建设作为推动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具体研究谋划,分管领导抓好推动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狠抓落实。各市供销社今年要选定落实不少于3家作为先行推广单位,建好村级基层社示范社,实时召开现场推进会,进行总结推广。县供销社是“供销进万村工程”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强与村“两委”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村“两委”、广大农户对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建设的理解、支持、参与,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成熟经验做法。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市县供销社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供销进万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市县社制定的实施方案,要逐级报上级供销社。要加强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社把“供销进万村工程”建设纳入系统综合业绩考核重要内容,各市县社对建设任务也要分解落实,加强督导考核。2019年底前,各地新建的村级基层社要统一报省社经济发展处,获得统计直报代码,按要求及时添加到全国总社基层社“一社一卡”管理平台。

    (三)加大扶持力度。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商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沟通联系,加大政策协调力度,争取对“供销进万村工程”建设从政策、资金、项目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省社将利用中省“新网工程”项目等财政资金,以及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加大对“供销进万村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级供销社要积极筹措资金,大力吸收各方面经营主体、农民个人投资入股,加大资金投入规模。各级社有企业要主动参与“供销进万村工程”建设,加强与村级综合服务社、村级基层社的对接,通过业务合作、产权合作等形式支持带动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实现可持续经营。

    (四)广泛吸引人才。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吸引当地农村能人、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村“两委”成员等加入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基层社,有针对性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市场化的人才使用机制,吸引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农经管理、农技推广等方面急需的专业性人才加入村级基层社,帮助开拓市场,培育核心优势,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系统教育资源优势,加强对“两社”负责人的业务培训,积极争取新型农民培育工程计划支持,推动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人才队伍。

    (五)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对“供销进万村工程”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具有供销社特色的创新模式,要及时总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进行示范宣传推广,积极引导全系统进一步重视、关心、支持基层组织快速发展。

 

 

附件:农村综合服务社经营服务规范及村级基层社建设指南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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