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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苏仙区社监事会关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5-09-11
来源: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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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苏仙区社监事会和湖南省社监事会第四调研组一行6人,对邵阳、衡阳、湘潭、郴州市社(下称“四市”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做实产前环节,有效解决“种地用什么、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1.做好顶层设计,精心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郴州市社联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构建品牌引领、社企合作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综合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整合多方资源,以基层社建设为抓手逐步健全供销服务体系,有力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降本增效。湘潭市社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关于拓展“镇村一体、十代十好”模式促进基层社建设和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以模式创新引领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助力粮食生产和乡村特色产业培育。

2.做实农资保供稳价,保障粮食安全。郴州市社建立化肥淡储机制,在全省首度公开化肥销售指导价,打造1个市级农资配送中心、11个县级农资配送中心和44个乡镇农资配送点,有效扭转了全市化肥价格不透明的混乱局面,2024年化肥销售价格较2023年下降了12%,有效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3.探索农业金融服务,解决农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郴州市社创新推出市社社员卡,累计发卡4.1万张,实现存量贷款1.06亿元,同步提供加油、医药等行业500家企业集采集配服务,有效解决了农民贷款需求。同时,该社还创新推出了郴州“农资E贷”专项金融信贷产品,通过授权委托支付、资金封闭运行、白名单制等举措,有力破解长期困扰农资企业的赊销难题,保障春耕备耕。

(二)做活产中环节,有效解决“地怎么种、农产品质量如何控”的问题。

1.培育多元化服务力量,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一是“社村联动”模式。供销合作社积极整合系统内外资源,联合当地有实力的村委会、龙头企业和能人,共同打造新型基层社,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下沉到田间地头。郴州市社近三年来累计投入976万元,撬动社会力量共同打造了173个规范化村级社,将“收集订单、实施订单”贯穿育、耕、插、防、管、收、烘、储、加、销“十代”环节。二是“龙头企业带动”模式。供销合作社通过控股或参股当地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精心培育了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力量,郴州市社培育了40个,湘潭市社培育了65个,邵阳市社培育了58个。衡阳市社依托市社控股企业衡阳安合农业有限公司,成立衡阳县安合农事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搭建和开展工作,该公司拥有两条日烘干能力达500吨的稻谷烘干生产线,一条3万吨油脂生产线,一条年产50000吨大米生产线,粮食仓库2个,升级智能温控仓1800平米,机库2000平方米,有各类农用机械设备设施104台套,2024年公司在衡阳地区开展水稻、油菜、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提供机耕、机插、飞防、机收等服务,服务面积9.5万亩。三是“大联盟平台引领”模式。“四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都成立了市级、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积极整合农业生产主体、农资企业、金融机构等入住平台,通过资源信息共享、协同服务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

2.创新服务模式,满足农户多样化需求。一是创新开展托管服务。郴州市社下辖的安仁生平联合社推出包种子、包插秧、包农机、包产量、包销售的“五包服务”,每年种植高档优质稻10万余亩,仅此一项就为订单农户增加纯收入2000万元,农户户均增收3600余元。二是做优农业科技服务。创新开展“互联网+”服务,湘潭市社依托湘潭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整合“农机、农技、农资、农产品电商”四大核心功能,搭载供销“十代”服务,构建“四位一体”服务生态,接入智能农机终端2200余台,通过数字化平台实时监控农机作业轨迹,确保服务标准化,农机利用率提升了30%,跨区作业响应缩短至30分钟内。2024年,郴州市社完成11.99万亩、邵阳市社完成8.25万亩、湘潭市社完成3.24万亩。

(三)做优产后环节,有效解决“农产品怎么卖、如何增收”的问题。

1.做好农产品加工服务,提升农副产品附加值。“四市”供销合作社采取联合合作的模式,建设农产品加工厂,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解决农产品集中上市卖难问题。新邵县新田铺镇供销合作社积极开展水稻“供、耕、种、管、收、售”一体化服务,建设粮食储藏加工仓库两座,年烘干粮食4000多吨,加工粮食5000多吨,吸收100余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湘潭县云湖桥镇土地托管中心新建优质稻存储粮库和30吨大米生产加工线,与当地598户农户、合作社签订水稻回购协议,每亩一季晚稻通过加工成大米再销售的利润达865元,直接增收577元。

2.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推动产销对接。“四市”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系统内外资源,精心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发展订单农业,组织“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大力推动农产品从基地走向餐桌。郴州市社建设并运营“832”平台郴州区域服务中心和乡村振兴馆郴州馆,推动企事业机关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平台年成交额达1600余万元,同时,创新开展供销小集市活动,2024年开展活动16次,助农销售农产品800余万元,与新疆托克逊供销合作社签订跨区域合作协议,帮助销售新疆农特产品635.5万元。衡阳市社对接省社“巧供网”,搭建数字供销平台,平台入驻本土供应商97家,上架农特产品1000余款,平台活跃用户1.6万户,实现零售500万元。

二、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

1.尽快出台《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建议省社加快《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的出台步伐,通过《条例》明确供销合作社法律地位,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成员社的合法权益,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2.统筹推进农化服务试点工作。建议成立由农业、财政、供销合作社、金融等部门组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高效开展。

(二)做强做活服务平台

1.培育一个龙头。坚持市场化运作,牵头整合农资、农技、农机服务力量,培育省级、市级、县级大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服务企业。建议省社牵头各市州社,组建全省大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服务企业,统筹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2.夯实一个基础。强力推进“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和“强基强能工程”,广泛吸纳农民、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等加入,扩大基层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建立健全基层社理事会、监事会组织体系,完善基层社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发展后劲;做活基层社主营业务,服务好农民生产生活。

3.夯实一张网络。建立健全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村级五级农资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完善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镇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站的服务功能,推动农资保供稳价和“绿色农资行动”高效开展。精心培育农产品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连锁经营网络,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和推广,大力发展电商线上线下服务,积极组织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帮助农民拓展销售渠道,推动农产品进城、进超市、进社区。

4.做活一个平台。加强农合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建设,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推广“互联网+农业社会化服务”,做活智慧农业服务平台,提升农化服务协同能力。

(三)强化政策资金扶持

1.建强一支队伍。一是加强与乡镇农技站合作,吸纳“土专家”“田秀才”充实供销合作社农化服务队伍,提升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农技人员培训。建议省级层面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委托、联合培养等模式,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同时,提高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吸引和留住人才。

2.妥善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对参股企业监管。要采取供销合作社品牌入股或调整公司股本金等方式,做实入股实缴股金,防范入股资金不到位带来的风险,同时,要采取委派监事或开展审计等方式,加强对参股企业监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二是加强经营风险管理。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坚持市场化运作,加强对企业的投资风险管理和经营风险管理,确保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