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基层社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供销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恢复重建新建改建基层社,全市供销系统基层社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目前全系统有基层社103个(预计2025年末,将降至约88个),国家级标杆社11家、省级标杆社16家,基本实现了乡镇服务全覆盖,其中供销合作社出资比例大于等于50%的基层社38个。县级社对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基层社达22个,占比超20%,具体到各个县社,改制较为彻底的县级社,如长丰、庐江,直管基层社占比不高,均在5%以内;资产较多的肥东、肥西、巢湖县级社,直管的基层社占比相对较高,均在20%以上。
根据开放办社和考核的要求,市社基层社数量在2019-2022年期间有明显涨幅,后因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再片面追求数量,转而重点关注县级社对基层社控制力和基层社的经营活力,同时开展“空壳社”清理,基层社数量又出现明显回落,可以说启动示范基层社建设是符合基层社高质量发展方向的。
二、示范基层社建设主要做法
(一)争取政策扶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近年来,全市供销系统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争取市级财政政策支持,在市级农新流项目中明确对新建基层社、每个分别给予3万元的补助;各县级社也积极争取配套政策,如肥西县社每年给予新建基层社2万元、新建综合服务社1万元奖补,给予新获评省级以上标杆基层社、示范专业合作社2万元奖励,为全市供销系统基层组织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市本级在2021年财政奖补项目取消后,更是主动作为,设立合作发展基金支持基层组织建设,首批就从市本级社有资产收益中拿出了200万元,并于2023年10月,印发了《合肥市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基层组织建设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奖补。2025年9月,为进一步提高对基层组织尤其是示范基层社的支持,对基金办法进行了修订,按照一县一社或一县多社的整体思路,由县社据实提出示范社的建设方案,给予持续性(不超过3年)的重点培育奖补(每年不超过10万元)并对获得中央、省级合作发展基金奖补项目按照不超过1:1给予市级配套补助。
同时,合肥市各县级供销合作社积极出台县级合作发展基金方案,明确建设任务。肥东县、肥西县、巢湖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主要来源于本级社社有资产收益。其中,肥西县社积极引导系统内企业、合作社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基金注资;长丰县社积极争取政府及上级社财政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结构。通过多方合力,不断促进示范基层社建设。
(二)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发展模式
全市供销系统基层组织在改制时大多都已消亡,仅肥东县社(8个)、肥西县社(8个)、巢湖市社(4个)合计20个集体所有制基层社得以保留,后期均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注册成立,故全市供销系统在推进示范基层社建设时结合实际作出多种形式的探索。
一是“供销合作社+村集体+农户”联合合作。改制较为彻底的长丰县社积极与村党组织领办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去年10月成立的长丰县庄木强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农服为切入口,迅速整合社会农机40台/套,自购农机5台/套开展全流程服务,累计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已达3.9万亩次,同时积极加入由长丰县社牵头组建的长丰县村集体农资服务联盟,邀请县农业执法大队、县草莓协会相关专家长期监督、指导,对接相关品牌农资厂家进行业务合作,围绕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等业务开展联合合作,抱团发展、联盟聚力,打通农资供应、农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降本,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巢湖市社的烔炀供销合作社作为老基层社,加强与村“两委”业务合作,聘请烔炀镇唐嘴村书记兼任基层社主任,牵头建设烔西农事服务中心,并与中农集团安徽现代农业服务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在烔炀镇中李村开展710亩小麦农业全托管服务,在烔炀镇唐嘴村开展290亩水稻农业全托管服务,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既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益,又为村集体增加了稳定收入来源;同时还改造了位于烔炀镇中心区域的自有办公场所,招引中农社会化服务安徽分公司、农商行、农业保险烔炀分公司等单位设立代办点。
二是盘活闲置资产,拓展为农服务内容。山南供销合作社作为肥西县社体制改革后保留至今的8家乡镇基层社之一,服务范围覆盖了山南镇、柿树岗乡两个乡镇。通过山南镇党委推荐及考试招录充实了基层社班子成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通过合作盘活,将危房化肥仓库全部拆除,与上海“好又多”集团联营,改建成“好又多”购物广场,年销售额3000多万元,解决就业岗位百余个;联合合作,入股(30%,未实缴)合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徽雨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柿树岗乡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年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2万亩/次;同时还积极与辖区内9家优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农产品购销、日用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冷链仓储等生活服务,有效提升了山南供销合作社的服务能力。
肥东县第二供销联合社创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服务范围涵盖石塘镇和包公镇,依托现有设施和经营网点,通过资产盘活,为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供应及农产品日用品流通等服务项目,目前共有仓储土地面积21.2亩,综合超市2745平方米,开放共建传统商贸集市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综合服务社(含农资供应)3个,村级基层社1个,日用消费品网点13个,改造3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其中农资供应服务面积达7万亩,全年销售农资近6000吨,获得广泛好评。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策支持。县及县以下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托。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基层社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对基层社建设优先给予支持。要积极发挥中央、省级、市级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作用,落实各县级合作发展基金要求,构建社有资产支持基层社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外引内培,优化人才队伍建设。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与组织部、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积极联动,探索建立涉农人才库,遴选吸纳能人、乡贤、村“两委”人员入社,并根据实际加大社会招聘力度,补充新鲜血液;同时,定期组织基层社员工参加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从业人员进行授课,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坚持因地制宜,逐步提升达标。一是对基础较好的基层社。要以打造示范社为目标,因地制宜,强化与龙头企业、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联合合作,共同建设为农服务项目,对照“七有标准”,强“硬件”补“软件”,全面达标,不断提升基层社综合服务实力。二是对基础一般的基层社。要多渠道遴选优质合作伙伴,加强联合合作,对照示范社要求,借助外力,激发经营活力。长丰县社联合农资供应龙头企业及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示范推广等活动。基层社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共建农资供应示范点,提供测土配方等技术服务。监事会监督科技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培训师资资质审核、技术服务效果评估等。三是对基础较差的基层社。对自身经营困难、负担重的基层社,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县社投入资金,对基础较为薄弱的基层社进行升级改造,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八斗、梁园、店埠等多个基层社以“租赁承包”的形式,利用基层社存量土地联合开办农家超市,加固为农服务阵地。
(四)加大服务力度,促进联合合作发展。一方面积极组织基层组织参加安徽省供销年货大集、茶博会等大型展会,各县社给予2000元不等的参展补助,帮助他们对接上下游客户,拓宽销售渠道。另一方面助力农产品销售,与龙头企业对接,展销优质农产品,使基层社建设有基地、有加工、有品牌、有交易市场的完整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