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紧紧围绕市社中心工作,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创新监督方式、补齐短板弱项、提升监督效能,规范全市系统监事会工作运行机制,有效提升监事会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各项工作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补短板、强基础,促进全市系统监事会规范化运行。召开二届三次监事会工作会议,着重强调“完善监事会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强化监督职能”主题,制定印发《延安市供销社制度汇编》《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管理制度(试行)》,强化对基层社监事会的督促指导,多措并举,推动全市供销系统持续完善“三会”制度建设,为加强监事会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量,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同时将基层监事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调查研究、社情民意报送情况纳入全市系统年度综合业绩评价内容狠抓制度执行,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聚合力、强衔接,推动构建供销一体化监管新格局。以健全监督体系为重点,创新监督工作方法,落实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和联合监督检查贯通协同,持续构建各类监督力量统筹协调机制。联合办公室、机关纪委(内审科)、企业管理科、监事会办公室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检查监督治理,形成上下联动、协调运转、一体监督的联合监督机制,切实发挥监督叠加优势。同时加强与社有企业的沟通交流与协作,以现场调研、检查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情况,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切实推进社企全面发展、规范运营。
重实效、强落实,不断提升监事会工作质效。为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主动性,修订完善《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规章制度》。明晰监管职责与权力边界,构建起严密的监管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为系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推动监事会工作质量和水平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