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到7日,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刘建林、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苏园林一行赴咸阳开展《陕西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巡视员董义龙、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党春光等参加调研。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焦志鹏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永寿县槐海旅游文化科技公司、御家宫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彬州市永乐供销社、彬州冷链物流中心、三原县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陕西供销秦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近年来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手段、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强化农资供应服务品质等工作情况,并就供销社综合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相关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随后,调研组在三原县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汇报会,咸阳市人大、市供销社、三原县政府、县供销社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调研重点,就咸阳市供销系统服务“三农”和立法有关问题汇报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刘建林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扎根农业农村,持续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推动供销合作社持续稳定发展;要攻坚克难,积极稳妥解决供销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综合改革,强化机制创新,多方争取资源,加强队伍建设,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要推动立法,为供销合作社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工作合力,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扎实开展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共同推动立法工作高标准起步、高质量落实,为推动“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下一步,省供销社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坚守为农务农姓农宗旨,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提高为农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进全省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制定《陕西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专题调研,为供销合作社立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