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供销合作社,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供销合作社,陕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农资保供稳价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保供能力,加强农资保供工作廉政监督,确保农资供应质优、量足、价稳,保障全年农业生产需求,省供销社研究制定了《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5年农资保供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5 年 3 月 3 日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5年农资保供工作方案
为更好发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资保供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加快提升农资流通服务效率,构建全省一体、高效运行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全方位增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调度、储运、供应、服务能力,确保农资供应质优、量足、价稳,保障全年农业生产需求,更好助力“三农”,服务群众,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农资保供稳价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保供能力,夯实系统农资保供稳价根基,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统筹抓好农资生产、流通、储备、监管等各项工作,着力解决我省农资供应中的痛点、难点问题,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质量可靠、价格稳定,为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提供坚实支撑。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实施农资采购、调拨、运输、供应等方面相关工作,其中“农资保供”专指我省农业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保障供应工作。
三、年度目标
2025年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农资保供工作目标为:1.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全年农资保供工作,重点保障春耕、夏管、秋收等农业生产重要用肥节点化肥供应充足,配送及时。2.完成《全国供销合作社农资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24-2028年)》中下达的 2025年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体系。3.完成省级化肥商业储备任务不低于 5万吨,为省内农资供应提供储备保障。4.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努力达到农资质优、量足、价稳总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重点任务
1.紧盯重点项目建设。指导陕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供销集团)及陕西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资集团)加快省级农资集散中心项目建设,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明确阶段建设任务与时间节点,确保项目按期建成交付运营。2025年安排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不低于 500万元支持系统农资企业、基层社提升农资仓储设施、完善经营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农资储备、调运、供应效率,夯实农资保供稳价能力,持续提升农资流通服务水平。
2.落实化肥商业储备任务。省供销社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研究确定省级化肥商业储备数量、品种及工作流程,依法合规选定承储企业,启动省级化肥商业储备,储备量不低于 5万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市县级化肥储备。加强对承担各级化肥储备任务的系统农资企业的监督指导,结合农资供需市场形势和化肥储备任务情况,指导系统农资企业早调运、早安排、早储备,保障农民生产用肥需求。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监督承储企业扎实做好农资储备和投放工作,确保开展农资保供时调得出、供得上,切实发挥“稳定器”作用。
(二)其他任务
1.完善农资保供机制。印发《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力做好 2025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快货源组织,保证春耕农资供应。向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全国总社)推荐 10家以上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重点农资企业,作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候选名单,发布“陕西省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重点企业”,指导农资保供企业全力服务保障农业生产用肥需要。落实全国总社关于农资应急保供有关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对市县级供销合作社开展农资应急保供培训,提高应急保供能力。
2.健全农资经营服务网络体系。深入实施《陕西省供销合作社农资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细化分解 2025年度工作任务,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培育壮大供销系统农资龙头企业,继续支持省农资集团拓展经营服务渠道,积极争取重要农资化肥产品区域代理权,加快农资销售网络布局。印发 2025年度农资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年内培育县级农资企业 5个,新建县域农资配送中心 5个,改造县域农资配送中心5个。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农资协会)的工作指导,进一步提升省供销社对农资流通行业的引领和协调能力,引导农资流通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统筹系统内外农资经营渠道资源,共同配合参与做好我省农资保供工作。指导省农资协会加强我省农资市场行情监测分析。定期召开行业农资保供座谈会,向会员单位传达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关于做好农资供应工作安排部署,发布春耕农资保供倡议书。支持省农资协会积极参与第十七届西部(杨凌)农资苗木交易会。
4.加强农资质量和价格管理。进一步强化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质量管理,配合全国总社推进系统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负面舆情监测,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省农资集团、省农资协会加强沟通协作,引导农资企业规范经营,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农资市场秩序。加强农业生产和农资供应旺季舆情监测和引导,快速应对和处置涉及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资供应问题和矛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检查等工作,坚决防范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经由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渠道流入市场。及时关注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发布的价格和预警信息,引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企业合理把握购销节奏、稳健经营。
5.提升农资综合服务水平。持续深入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企业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进一步推广更加精准地施用环保优质农资,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拓展“供销农资、放心农资、绿色农资”的良好品牌形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争取第三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土壤综合治理、农药面源污染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等项目。
五、加强农资保供工作廉政监督
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农资保供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职能部门(处室)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省供销社联合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农资保供作为推进年度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点任务,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保供的廉政监督,为实现农资保供“质优、量足、价稳”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要监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在农资保供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签订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等情况,化解和防范农资保供工作中廉政风险问题;二要监督农资保供工作中“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对年度农资保供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进行过程监督,关口前移打好农资保供工作中的反腐败斗争持久战攻坚战;三要监督农资保供工作中作风建设情况,树牢为农服务宗旨意识,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农资保供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漠视农民需求,侵占农民利益,贻误农时,造成负面重大影响等问题发生;四要监督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围绕农资保供工作规划、年度任务、重大项目等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效能不足、动力不强、推进不力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运用“四种形态”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失误、发生腐败问题的严肃进行问责,确保工作计划任务顺利落实。省供销社农资保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报送,并主动接受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资保供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农资保供稳价工作的决策部署。省供销社成立农资保供组织机构(省供销社农资保供组织机构及职责见附件),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省供销集团、省农资协会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农资保供专班作用,全力做好相关监测、预警、响应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农资保供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作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帮助解决农资保供工作中资金、质量、运输等方面的问题。
(三)落实调度机制
各级供销合作社、省供销集团、省农资协会要进一步加强农资行业信息监测预警,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农资调度机制,定期汇总上报本级农资供应、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工作情况。农资保供工作中的突发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省供销社。
附件:省供销社农资保供组织机构及职责
附件
省供销社农资保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农资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由省供销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省供销集团主要负责人组成省供销社农资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供销社经济发展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的农资保供任务,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根据各自情况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在调控需要的情况下,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及时做好省级化肥商业储备应急投放工作,全力保障省内农业生产需要。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明确各市级供销合作社,省供销集团、省农资协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行使相应的职能行为,以保证特殊情况下农资市场的正常有序供应。根据市场供应状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和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三)农资保供重点企业
领导小组根据各市级供销合作社和省供销集团推荐确定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保供骨干企业。各市级供销合作社可根据本地区情况确定本级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各级农资保供重点企业要及时响应领导小组布置的保供措施,积极拓宽供货渠道,从严把控自身经营农资产品质量,合理增加储备库存,认真做好储备的收购管理、调拨运输和市场供应,配合报送农资保供相关数据信息,避免出现农资短缺造成抢购、供应不上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