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全省供销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资金(任务)分配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7号)要求,省社印发了《关于报送2024年拟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任务有关情况的通知》(陕供销函〔2024〕73号),组织开展项目县申报工作,扎实开展数据审核汇总,认真分析数据指标,坚持以顺利完成试点任务为目标,以夏秋季托管作物为重点,结合各市县供销社前期摸底测算的数据,对承担试点项目的17个县级供销社拟分配了资金(任务),并经省社第六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试点资金(任务)分配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6月13日,如有异议,请与省社合作指导处联系,联系电话:029—87220080。
附件:2024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资金(任务)分配计划.xls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6月5日